广西外国语学院体育保健课管理办法

时间:2021-03-15 作者:体育教学部

体育保健课程是我校根据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为部分病、残、弱等身体异常的学生开设的一门适应性体育课程,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保健课的教学管理,特制定此实施办法。

一、适用对象:

1. 肢体残障,并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者;

2. 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(并已治愈符合入学体检规定)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,如:先天性心脏病史、哮喘、癫痫、低血糖、贫血或其他不适于运动的器质性疾病等;

3. 由于突发事件造成身体创伤,经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短期内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者;

4. 重病未愈或做大、中手术正处于恢复期者;

5. 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、体育教学部和校医务室共同确认。

二、课程学习内容

体育保健课以体育健康知识、健身方法和养生保健练习为主要内容,主要包含体育卫生、保健按摩、体育伤病的预防和处理、运动营养、健身气功、室内拓展、智力棋牌、体育游戏等。

三、课程申请时间

每学期开学第一、二周(新生第一学期按照报到时间计算,为报到后的第一、二周);重新学习学生需要申请上保健课的,允许在申请重修时办理保健课申请,截止时间为教务处规定的重修学习申请截止时间,其他时间不予办理。

四、申请程序

1.打印附件2: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体育保健课审批表或到学校官网——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首页——公共下载“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体育保健课审批表”,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。

2.审批需注意事项:①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理由,并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等有效材料;②由体育教学部任课教师核查有关材料,并签署意见;③交教务处审核批准,待批准后交由体育教学部安排上课事宜;④申请表及诊断证明书(复印件)一式两份,一份存教务处,一份存体育教学部。

 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因隐匿病情未申请体育保健课学习而选择其他项目体育课,如出现伤病加重甚至出现人身意外、无法取得体育课成绩等不良后果,均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2.伤、病假一个月休满后仍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者,应参加体育课程重修,学期中途不能转入体育保健课学习。

六、本规定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;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